ICS43.020CCSR81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5057—2025
道路车辆类型鉴定规范
Specificationforidentificationofroadvehicletype
2025-02-21发布2025-03-2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布
出版
Ⅰ
DB32/T5057—2025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5鉴定受理 3
6鉴定设备及工具 3
7鉴定方法 3
8记录 5
9鉴定意见书 5
附录A(资料性)道路车辆类型鉴定步骤 6
附录B(资料性)道路车辆类型鉴定原始记录表格 7
参考文献 8
DB32/T5057—2025
Ⅲ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江苏淮工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无锡中诚鉴证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苏州苏城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苏州中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澳翰博(江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辉、沈晓林、李振健、张冯章、缪磊、黄闽羚、董晗、章鑫、高群钦、胡晓明、唐庆、刘仕远、刘长强、白杨春、王晓东、夏仕宽、何宏荣、胡晓光、施栋豪、钱金宝、盛茜茜、包艺婷、梅奥运、薛洋洋、崔东坡、唐超、黄孙俊。
DB32/T5057—2025
1
道路车辆类型鉴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中道路车辆类型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受理、鉴定设备及工具、鉴定方法、记录和鉴定意见书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鉴定人进行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道路型电动轮椅车和摩托车类型鉴定,其他车辆类型鉴定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7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
GB/T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2995—2006机动轮椅车
GB/T12996—2024电动轮椅车
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A/T50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
GA802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
SF/T0072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7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车辆road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道路上载运人员、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法律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来源:GA802—2019,3.1]
3.2
车辆类型vehicletype
根据道路车辆的规格和结构确定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类型。
[来源:GA802—2019,3.2,有修改]
3.3
机动车motorvehicle
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有轨电车、特型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
2
DB32/T5057—2025
拉机,不包括非机动车。
[来源:GA802—2019,3.1.1,有修改]
3.4
非机动车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