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新能源公交车辆监造验收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22年1月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2021年12月24日,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下达团体标准项
目的通知,《新能源公交车辆监造验收规范》被列为山东省城市公共
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化计划项目。
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是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标准主要起草
单位是青岛真情巴士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有限公
司等。
1.2主要工作过程
立项工作启动后,由起草单位成立了编写工作组。并主要进行了
如下工作:
(1)编写标准草案:2021年5月-9月,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参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
和起草规则》等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收集相关资料与
调研,结合国内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车辆验收工作现状,完成《新能源
公交车辆监造验收规范》草案稿。
(2)修改完善标准草案稿并申报立项:2021年10月-11月,成
立团体标准研究组,先后组织多次讨论,就本标准的立项背景、目的
与意义以及主要技术内容进行研究;同时加强相关资料的搜集、分析
与归纳,对本标准的草案稿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山东省城市公共交
通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申请立项。
(3)形成标准草案修改稿:2021年12月:标准编制组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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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稿的框架结构、具体内容征求了参编单位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并
对标准草案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标准草案稿修改稿。
(4)组织召开标准立项审查会:2021年12月24日,山东省城
市公共交通协会组织召开了标准立项审查会,来自山东省标准化研究
院、山东省信息化协会、山东交通学院、青岛公交集团、潍坊公交集
团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会议。专家组同意本标准立项,并对标准名称、
框架结构和标准技术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编制工作组尽快启
动标准制定程序。
(5)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022年1月,标准编
制组就标准立项审查会上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制定标准原则与主要编制内容
2.1标准制定原则
(1)一致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标准
一是保持与国家政策法规的一致性。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城市
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等关
于车辆监造验收的要求保持一致。
二是保持与国家、行业标准的一致性。本标准的术语、技术内容
引用其他标准时,明确指出所引用标准的具体内容。相关技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