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机动化出行的愈加便利,城市规模得以迅速扩张,原本的城市边缘地区逐渐被纳入城市发展核心区,高速公路与沿线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为匹配城市发展需要实现高速公路的功能转变,本文在对高速公路与城市发展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是否将过境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剥离,提出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快速路(主路+辅路)两种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模式。以石家庄市新元高速、石太—石黄高速为实际案例,分析了两种模式的适应性,结果显示城市快速路(主路+辅路)模式更适用于高度城市化地区高速公路改造。
01
高速公路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从功能定位角度来看,高速公路通常位于城市边缘,主要承担区域内过境交通和城市间到发交通,同时也为城市内部出行提供快速通行服务。此外,高速公路对促进沿线城市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诸多城市伴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使用,高新产业在两侧集聚,高速公路成为重要的物流通道,进一步带动了区域的城市化进程。高速公路与城市布局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高速公路与城市布局示意图
同时,随着机动化水平提高,居民出行方式呈现多样化态势,外加中心城区地价上升,城市职住需在更大范围内予以平衡,城市发展由单核扩张向多组团、多中心协同发展转变,以均衡设施配给,避免中心城区在交通、环境等方面出现问题。伴随着城市发展,部分原先位于城市边缘的高速公路不仅占据了城市发展的重要通道,其自身交通构成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城市内部交通比重相对提高。
总体来看,随着城市范围的逐步扩展,其与高速公路的空间关系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
(1)单中心发展期:城市初具规模,城市由单一核心向外延伸,高速公路位于城市边缘。这一时期,城市内部空间受高速公路影响较小,高速公路主要以承担过境及城市对外交通为主,两者处于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状态。
(2)单中心+多组团发展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中心城区重要区域发展出现组团中心,高速公路逐渐处于城市内部区域。与此同时,高速公路与城市发展开始出现矛盾,如分割城市用地引发联系不便等。高速公路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承担的城市内部交通比例逐渐上升。高速公路与城市发展开始处于相互影响制约状态。
(3)多中心+多组团发展期:城市规模继续扩大,出现了城市副中心,高速公路两侧城区建设进一步发展,其功能逐渐转变为以承担城市内部交通为主。此时,高速公路已融入城市用地范围,需要对高速公路进行改造,以加强对城市交通的服务功能。此时,根据高速公路与城市的衔接关系,可分为末端型和穿越型两种。对末端型而言,原处于城市外围段落不予改造,可继续保持原高速公路功能,位于城市建设区的路段可予以取消收费并进行市政化改造;对穿越型则可在城市外围区建设新的高速公路,与城市外围高速贯通以承担过境交通,而对处于城区内部的段落进行市政化改造,通过道路拓宽、增加互通节点来提高对沿线区域的交通服务水平。城市演变与高速公路位置关系如图2所示,不同形式高速公路对应的市政化改造方式示意图如图3所示。
图2城市演变与高速公路位置关系图
图3不同形式高速公路对应的市政化改造方式
02
高度城市化地区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模式
2.1
高速公路改造要点
由于高速公路采用高路基、交通转换节点较少,对沿线城区的交通服务功能较弱,造成用地分割。高度城市化地区需加强道路与城市的协调,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发展需求。根据我国城市内部多条高速公路功能调整经验,高速公路的功能调整要以加强其对周边城区的服务功能为基础。通常高速公路改造需注意以下要点:
(1)线型与老路保持一致,同时保持主线80km/h及以上的设计速度;
(2)尽可能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提供足够的通行能力与服务能力;
(3)可通过主路、辅路协同,并完善互通转换节点,提高沿线地区服务水平;
(4)实现精细化设计,完善改造后的道路附属设施,增加人文元素并做好景观提升。
2.2
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模式
按照改造后道路主要服务对象的不同,即道路功能定位的差异,可将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模式分为:以服务过境交通为主的“公路+城市道路模式”,以及以服务城市内部交通为主的“城市快速路(主路+辅路)模式”。
(1)公路+城市道路模式
该模式将区域过境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分开。过境及城市对外长距离交通由公路即过境通道承担,公路与高速路、快速路设置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城市道路承担城市内部交通功能,通过平面交叉口与沿线被交路衔接。
(2)城市快速路(主路+辅路)模式
该模式下快速路主路承担过境交通、对外交通及跨组团长距离交通功能,区域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不予分离,通过设置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实现与城市道路的交通转换;辅路主要承担主路交通集散与出入功能。高速公路不同市政化改造模式特性对比如表1所示。
表1高速公路不同市政化改造模式特性对比
03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