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11∕T 657.3-2016 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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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0 页
更新时间:2025-03-17
总字数:约2.14万字
文档摘要

ICS01.080.10

A22

备案号:×××××201×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657.3—016

代替DB11/T657.32009

公共交通客运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

Publictransportationsignsforpassengers—Part3:Trolleyandbus

2016-12-22发布2017-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657.3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1

5标志设计2

5.1标志分类2

5.2总体版面设计要求2

5.3位置标志2

5.4导向标志5

5.5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劝阻标志7

5.6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路线标志7

5.7综合信息标志7

5.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10

6标志设置10

6.1一般设置要求10

6.2首末站和枢纽站12

6.3中途站17

6.4车辆19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公共汽电车常用的其他公共信息图形符号2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共汽电车常用客运标志26

附录C(规范性附录)公共汽电车常用安全标志28

附录D(资料性附录)公共汽电车综合信息标志设计示例29

附录E(资料性附录)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场景图33

参考文献3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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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657.32016

前言

DB11/T657《公共交通客运标志》分以下五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4部分:道路旅客运输站;

第5部分:客运枢纽。

本部分DB11/T657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11/T657.32009《公共交通客运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

本部分与DB11/T657.3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一般要求的规定中,增加了分类站台标志设置要求(见4.3);

——在一般要求的规定中,增加了标志设置醒目性要求(见4.6);

——在一般要求的规定中,增加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等安全标志的设计和设置要

求(见4.8,2009版的4.6);

——在一般要求的规定中,增加了标志的维护要求(见4.10);

——在标志设计的规定中,删除与空调车有关的要求(见,2009版的);

——在标志设计的规定中,修改了站牌的设计要求(见5.7.1,2009版的5.7.1);

——在标志设计的规定中,增加了线路索引标志(见5.7.2);

——在标志设计的规定中,细化了街区导向图的设计要求(见5.7.5,2009版的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