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确保实习、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习、见习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
3.基本原则
实习、见习人员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培养人才的原则。
二、实习、见习人员的招聘与录用
1.招聘计划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制定实习、见习人员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招聘渠道
(1)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公司官网、招聘平台、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实习、见习岗位信息。
(2)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实习、见习。
3.应聘报名
(1)应聘者应按照招聘信息要求,填写应聘申请表,提交个人简历、成绩单、证书等相关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录用
(1)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2)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的实习、见习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录用通知。
三、实习、见习人员的入职手续
1.报到时间
实习、见习人员应按照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2.提交材料
实习、见习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若干;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入职培训
(1)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习、见习人员参加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架构、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
(2)用人部门负责对实习、见习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等。
4.签订协议
实习、见习人员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其签订实习、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习、见习协议应包括实习、见习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实习补贴、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
1.考勤管理
(1)实习、见习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工作管理
(1)用人部门应根据实习、见习人员的专业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并指定专人进行指导。
(2)实习、见习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遇到问题及时向指导老师或上级领导请教。
(3)用人部门应定期对实习、见习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培训管理
(1)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习、见习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2)用人部门应结合实习、见习人员的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实习、见习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4.安全管理
(1)公司应加强对实习、见习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实习、见习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3)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实习、见习人员的待遇
1.实习补贴
公司为实习人员提供一定的实习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实习岗位和地区差异确定,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公布。实习补贴按月发放,于每月月底发放至实习人员工资卡中。
2.其他待遇
(1)实习、见习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休息休假等权利。
(2)公司为实习、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3)实习、见习人员在实习、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获得公司正式录用的机会。
六、实习、见习人员的考核与鉴定
1.考核内容
实习、见习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2.考核方式
(1)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2)月度考核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老师和实习、见习人员本人参与,主要考核实习、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