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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联逸升尊享(III)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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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03-18
总字数:约2.06万字
文档摘要

安联逸升尊享(III)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

形式享有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

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该产品的红利分为增额年金红利和终了红利,增额年金红利的给付

形式为增加年金给付、增加满期生存给付和增加身故给付;终了红

利的领取条件及方式为在保险期满时,或在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被

保险人身故时以一次性给付的形式给付,或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

退保时,以增加合同当前现金价值的形式给付。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安联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

一、产品基本特征

1、投保范围

投保时年龄在出生满七天至六十五周岁(含六十五周岁)之间者,可作为本合同的被

保险人。

2、保险期间

若您选择一次交清的付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

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

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至满期日二十四时止。

3、交费方式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基本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生存且本

合同有效,我们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向年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年金金

额。

2)额外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外年金起领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生存且本

合同有效,我们在约定的额外年金起领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向年金受益人

给付基本年金金额的两倍作为额外年金。

1*1153**1153*

保险类型A型B型C型D型E型

额外年金

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起领年龄

3)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有效,其年金领取方式为年

度领取的,我们按基本年金金额的三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其

年金领取方式为月度领取的,我们按基本年金金额的三十六倍给付满期生存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4)身故给付

若年金领取方式为年度领取:

①若被保险人在额外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

则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

b)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若被保险人在额外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则

我们按下列三项金额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i.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的十倍;

ii.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各项年金;

iii.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年金领取方式为月度领取:

①若被保险人在额外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

则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i.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与所在周期内尚未给付的各

项年金之和;

ii.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若被保险人在额外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则

我们按下列三项金额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i.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