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CCSA12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1848—2022
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工作服务流程
2022-12-06发布2023-03-06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64/T1848—2022
I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原则 1
4.1维护服务对象利益优先 1
4.2个别化 2
4.3接纳 2
4.4非评判 2
4.5保密 2
5基本要求 2
5.1组织管理 2
5.2人员要求 2
5.3安全管理 2
6服务内容 3
7服务流程 3
7.1接案 3
7.2需求评估 3
7.3制定计划 3
7.4介入服务 4
7.5评估 4
7.6结案和跟踪服务 5
8督导服务 5
8.1督导对象 5
8.2督导者 5
8.3督导内容 6
8.4督导方式 6
8.5督导记录 6
9质量管理与评价 7
附录A(资料性)接案记录表 8
附录B(资料性)身心评估表 11
附录C(资料性)个案工作预估表 14
附录D(资料性)个案计划表 15
附录E(资料性)个案服务记录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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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附录F(资料性)个案工作评估表 17
附录G(资料性)个案工作结案表 19
附录H(资料性)个案服务档案目录表 20
附录I(资料性)督导记录表 21
附录J(资料性)社工督导记录表 22
参考文献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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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社会福利院(宁夏民政厅民康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赵成荣、郭朝东、常增印、宋红、茹立君、王秋香、郎赟玲、金晶、汪媛媛、王欣、刘彬、杨晓军。
本文件2022年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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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工作服务流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个案工作的服务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督导服务、质量管理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056-2014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094-2017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
DB64/T1672-2019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3术语和定义
MZ/T056-2014与MZ/T094-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神障碍mentaldisorders
是一类具有诊断意义的精神方面的问题,特征为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改变,可伴有痛苦体验和(或)功能损害。
3.2
个案工作casework
以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个别化的工作方式,增强其解决困难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其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一种专业社会工作方法。
3.3
个案管理casemanagement
以面临多重问题或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由社会工作者统筹协调服务过程,促进跨专业合作,满足服务对象复杂需求的整合性服务模式。
4服务原则
4.1维护服务对象利益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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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从服务对象的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服务,最大限度保障服务对象利益。
4.2个别化
应尊重服务对象的差异性,重视服务对象的独特性,了解服务对象个性化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