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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共交通及周边配套设施分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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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3-18
总字数:约1.65千字
文档摘要

临翔区4539工程建设项目-地面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公共交通及周边配套设施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临翔区4539工程建设项目-地面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委托单位: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设计人:

校对人:

审核人:

审定人:

报告日期:2021年12月

设计单位: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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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4539工程建设项目-地面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开发建设的临翔区4539工程建设项目-地面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场地现状呈北高南低。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7051.50㎡。建筑高度为20.45m。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87.16㎡,地上建筑面积为2616.79㎡,地下建筑面积为570.37㎡。

本项目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

1.2分析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1.3评价说明

本项目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对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控制项:6.1.2场地内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评分项:6.2.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2分;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

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2条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6.2.3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4项,得5分;满足6项及以上,得10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

4)场地出入口到达医院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

5)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

6)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7)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具有不少于3种商业服务设施。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3项,得5分;满足5项,得10分。

1)建筑内至少兼容2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周边500m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5)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二、公共交通设置情况说明

在场地南面500米范围内有一个公交车站

距凤翔街道办事处站480米

距凤翔街道办事处站480米

凤翔街道办事处

三、评价结论

1、场地内人行出入口500m内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6.1.2控制项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