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5篇
篇1
甲方(男方):张三,男,199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东城区,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李四,女,1992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2025年5月5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京西结字XXXX号。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经协商一致,决定离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财产分割
1.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东字第XXXX号),归乙方所有。甲方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该房产的任何权利。
2.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西字第XXXX号),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该房产的任何权利。
3.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朝字第XXXX号),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房产的分割事宜。
4.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海字第XXXX号),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房产的分割事宜。
5.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大字第XXXX号),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房产的分割事宜。
6.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通字第XXXX号),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房产的分割事宜。
7.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顺字第XXXX号),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房产的分割事宜。
二、子女抚养
1.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生育的子女张小明(男,2025年6月6日出生),归乙方抚养。甲方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对该子女的抚养权。
2.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生育的子女李小丽(女,2027年7月7日出生),归甲方抚养。乙方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对该子女的抚养权。
三、债权、债务处理
1.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享有的债权归双方共同享有。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债权的处理事宜。
2.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享有的债务归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该债务的处理事宜。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应友好协商处理其他共同财产和债务事宜。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甲方和乙方在离婚过程中应相互尊重、友好协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或侵害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婚姻登记机构存档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张三
日期:2025年5月5日
乙方(签字/盖章):李四
日期:2025年5月5日
篇2
甲方(男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女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净身出户
1.甲方同意在离婚时净身出户,即甲方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
2.乙方同意在离婚时接受甲方的净身出户安排,并确认甲方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任何财产。
二、离婚原因及双方责任
1.甲方和乙方均同意,离婚原因是双方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对此次离婚均负有一定责任。
2.甲方同意承担离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乙方同意协助甲方完成相关费用的支付。
三、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
1.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双方没有共同子女。因此,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
2.甲方同意在离婚后将不再享有任何财产,乙方将享有全部财产。财产分割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
四、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同意在离婚后遵守所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或侵害。乙方同意在离婚后遵守所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对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或侵害。
2.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在离婚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