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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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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3-18
总字数:约2.47千字
文档摘要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请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二、请假类型及期限

1.病假

-教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病假期限根据病情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超过[X]个工作日。

2.事假

-教师因个人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

-事假期限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超过[X]个工作日。

3.婚假

-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教师,可享受婚假[X]天。

-再婚的教师可享受婚假[X]天。

4.产假

-女教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产假[X]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X]天;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

-女教师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X]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X]天。

5.陪产假

-男教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配偶生育时,可享受陪产假[X]天。

6.丧假

-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享受丧假[X]天。

-教师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经学校批准,可给予[X]天丧假。

7.公假

-教师因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凭相关通知或证明,可请公假。

-公假期限根据活动安排确定,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

三、请假程序

1.请假申请

-教师请假应提前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详细说明请假原因、请假类型、请假期限等信息。

-请假[X]天以内(含[X]天)的,由教师所在年级组组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请假[X]天以上至[X]天的,由教师所在年级组组长审核,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X]天以上的,由教师所在年级组组长审核,教务处、分管教学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校长批准。

2.审批反馈

-学校相关负责人应在收到《教师请假申请表》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经批准的请假申请,由教务处留存备案。

四、销假程序

1.按时销假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学校工作,并及时到教务处办理销假手续。

2.提交销假材料

教师办理销假手续时,应提交《教师销假申请表》,说明请假实际情况及是否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等信息。

3.审核销假

教务处对教师提交的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教师销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销假情况记录在教师个人档案中。

五、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1.课程调整

-教师请假前应提前安排好所任课程的教学工作,确保不因请假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如需调整课程,应填写《课程调整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2.教学任务交接

-教师请假期间,应将所任课程的教学任务向同年级或同科目教师进行详细交接,包括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

-交接双方应在《教学任务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并存教务处备案。

3.工作代理

-教师请假时间较长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工作时,学校可指定其他教师代理其部分工作,代理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六、请假期间的待遇

1.病假待遇

-教师病假在规定期限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事假待遇

-教师请事假期间,学校将根据请假天数扣发相应的工资和绩效奖金。

-具体扣发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待遇

-教师在享受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公假待遇

-教师公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殊情况请假规定

1.紧急情况请假

教师因突发紧急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发后[X]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学校相关负责人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长期病假

教师因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或休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