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行为,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申请、审批、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以及对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的抢险加固、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异地保护等工程。
第三条资质分级与类别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类别包括古建筑工程、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工程、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具有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活动。
第四条管理原则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动态监管、便民高效的原则。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资质许可、监督检查等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申请条件
1.一级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具有5年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10年以上。
-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满3年,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每项工程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的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有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有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业绩,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检测、监测等设备。
2.二级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具有3年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8年以上。
-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满3年,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每项工程经费不少于50万元的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有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有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业绩,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检测、监测等设备。
3.三级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具有2年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5年以上。
-有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有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业绩,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基本设备。
4.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具有3年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10年以上。
-有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有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业绩,具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和软件。
第六条申请材料
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7.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