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
CCSB6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478—2022代替DB11/T478—2007
古树名木评价规范
Evaluationcriteriaforancientandfamouswoodyplants
2022-03-24发布2022-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1/T478—2022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确认和分级 2
5保护范围划定 2
6生长势分级 3
7生长环境分级 4
8价值评价 5
9损失评价 6
附录A(规范性)常见古树按胸径确认、分级及价值系数 7
参考文献 9
DB11/T478—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DB11/T478—2007《古树名木评价标准》。与DB11/T478—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07版的第2章)、确认和分级(见4,2007版的第4章)、生长势分级(见6,2007版的第5章)、树木生长场所名称(见8.2.1,2007版的7.1.4)等相关内容;
b)增加了保护范围划定一章(见5);
c)增加了价值和基本价值的计算公式(见8.2);
d)调整了常见古树种类及按胸径确认、分级的标准(见附录A)。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科技推广站、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波、丛日晨、曲宏、刘丽莉、施海、杜建军、尹俊杰、秦永胜、刘婷婷、王茂良、张大伟、刘丹、汤立明、田香姣。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478—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11/T478—2022
1
古树名木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名木的确认和分级、保护范围划定、生长势分级、生长环境分级及价值评价和损失评价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古树名木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古树ancientwoodyplants
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3.2
名木famouswoodyplants
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3.3
生长势growthpotential
树木生长的强弱状态,表现在新梢的粗度和长度、树冠整齐度、叶片色泽、分枝的繁茂程度等。3.4
树冠treecrown
树木主干顶部由枝条系统和叶片组成的冠状结构部分。
3.5
树冠投影treecrownprojection
树冠所覆盖的地面面积,按树冠最外周圆的垂直投影而定其周界。
3.6
2
DB11/T478—2022
胸径diameteratbreastheight
树木根颈以上离地面1.3m处的主干带皮直径。
3.7
地径grounddiameter
树木根颈部位的直径,常指土迹处树木的带皮直径。
4确认和分级
4.1古树确认和分级
4.1.1古树的确认和分级以树龄为依据,树龄在300年(含)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100年(含)以上300年以下的树木为二级古树。
4.1.2有明确文献、档案等记载的,按记载年代确定古树树龄。
4.1.3暂不能确定树龄的,按树木胸径确认并分级。常见古树按胸径确认和分级的方法应按照附录A执行。
4.1.4特殊、极端条件下生长的树木,以专业鉴定的树龄为准。
示例1:生长于山区困难立地条件下的树木,如岩石缝隙间、岩石旁边、山崖上、山崖旁边等。
示例2:生长于建、构筑物的本体、古文化遗址、古代墓葬之上及其周边3m范围以内的树木。
4.1.5以采果为目的的经济树种(枣树除外)和无突出历史、文化价值的杨属柳属树种原则上不确认为古树。
4.1.6部分承载着历史、文化、乡愁,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濒危物种、种质资源等经济树种的珍贵单株,经论证后按程序纳入古树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