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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3683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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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5-03-19
总字数:约6.54千字
文档摘要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1.出卖人

-名称:[出卖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资质证书编号]

2.买受人

-姓名:[买受人姓名]

-国籍:[国籍]

-地址:[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目具体名称]

2.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土地位置],编号为[土地编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合同编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土地面积数值]平方米,规划用途为[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暂定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许可证编号],施工许可证号为[许可证编号]。

3.商品房坐落位置:[详细地址]

4.商品房用途:[居住/商业等具体用途]

5.建筑结构:[结构类型,如框架结构等]

6.建筑层数:地上[X]层,地下[X]层

7.建筑面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建筑面积数值]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数值]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分摊面积数值]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1.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单价数值]元,总金额[总价款数值]元整。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单价数值]元,总金额[总价款数值]元整。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金额[总价款数值]元整。

2.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在[付款日期]前将全部房价款支付给出卖人。

-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在[首付日期]前支付总房价款的[首付比例]%,即[首付金额数值]元整。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第二次付款日期],支付金额为总房价款的[第二次付款比例]%,即[第二次付款金额数值]元整。

-第三次付款时间为[第三次付款日期],支付金额为总房价款的[第三次付款比例]%,即[第三次付款金额数值]元整。

-银行按揭付款

-买受人应在[首付日期]前支付总房价款的[首付比例]%,即[首付金额数值]元整作为首付款。

-其余房价款[贷款金额数值]元整向[贷款银行名称]申请贷款支付。

-买受人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的贷款申请资料,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导致出卖人未能按时收到全部房价款的,买受人应按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2.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3.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4.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规定天数]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数值]%的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在[付款日期]前将全部房价款支付给出卖人。

-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在[首付日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