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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样本.docx
文件大小:41.45 KB
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5-03-18
总字数:约6.36千字
文档摘要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措施。

2.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本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活动。

3.管理原则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确保施工安全。

二、危大工程范围及识别

1.危大工程范围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拆除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其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2.危大工程识别流程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前,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危大工程。

-识别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等,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

-识别结果应形成危大工程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危大工程类别、预计施工时间等,并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

三、安全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所需资金的投入。

-建设单位在危大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2.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定期巡查危大工程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