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CCSB0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321—2022
生态景观林带树种选择技术规程
2022-08-22发布2022-09-21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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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32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黑龙江中央站黑嘴松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肇东市生态林服务中心、东北林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勇、赵佳、邱国良、李丽、朱宏伟、贾军、宫行、柴硕、刘闯、桑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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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景观林带树种选择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景观林带树种选择的术语和定义、生态景观林带类型,树种选择原则、树种选择方法和技术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景观林带树种选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T91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态景观林带
指在水体周边、山体及交通干道两侧一定范围内,具有良好观赏视线的地段,营建具有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带状树木林地。
4生态景观林带类型
4.1水体周边生态景观林带
指河流两岸、湖泊沿岸、水库周边地区的生态景观林带。
4.2山体生态景观林带
指丘陵、低山、中山、高山等需要植被修复的生态景观林带。
4.3交通干道生态景观林带
指城市主干道、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主干道两侧的生态景观林带。
5树种选择原则
5.1可行性与目的性相结合原则
综合考虑树种或苗木可获得的实际数量、运输条件、经济成本等现实因素,确保方案实际可行。具体考虑树种的实际应用,分别就生态景观林带的不同类型要求进行树种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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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发展性与适用性原则
遵循树木生长和相互作用的自然规律,优先选择寿命长、竞争力强的树种。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恢复为主、突出主题的原则。
5.3生态优先兼顾观赏性原则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首要目的,减少种间直接竞争,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同时注重树形及叶、花、果等的季相变化,营造景观特色。
5.4适地适树兼顾多样性原则
遵循地带性植物群落的分布规律,首选乡土树种,优选适应性强、抗逆性强的树种,兼顾树种多样性,乔木与灌木树种相结合,速生与慢生树种相结合,阳性与阴性树种相结合,常绿与落叶树种相结合。
6树种选择方法
6.1本底调查
6.1.1调查内容
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人文历史背景、古树名木资源等内容。古树名木的选择应符合按CJJ/T91的规定。
6.1.2调查方法
包括:文献查阅、实地调查、问卷调查、访谈调查等。
6.2拟选树种
参考本底调查结果和地带性植物群落特征,根据营建面积,列出拟选树种。基调树种选择寿命长、抗逆性强、适应范围广、栽植管理简便的树种。主题树种选择配合基调树种构成季相变化,丰富绿化、美化效果而精选的树种。一般树种选择生长良好,具有较强适应性和抗逆性的树种。营建面积≤5.0hm2的拟选树种3种~5种,5.0hm2~10.0hm2的拟选6种~10种,≥10.0hm2的拟选树种≥10种。
6.3拟选树种调查
6.3.1调查内容
生长适应性
根据年树高增量、胸径增量、寿命、病虫害、土壤适应性等拟选生态习性合适的树种。观赏特性
根据树形、树干色、树干纹理等,叶形、叶色;花期、花量、花形、花色、花香等,果期、果量、果形、果色、果香等拟选树种。
环境功能
根据树种的固碳释氧能力、持温增湿能力、滞尘减噪能力、杀虫抑菌能力、防风固沙能力、抗污染能力等拟选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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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样本数量
在营建地及其周边对每种拟选树种进行调查,每种调查植株数量应≥30株,≤30株可通过专家咨询确定。6.4树种确定
根据调查结果和营建面积,择优确定树种。
6.4.1树种选择
水体周边生态景观林带:可选择垂柳、旱柳、水曲柳、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