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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环境空气 PM10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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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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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HJ618—2011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的手工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为0。010mg/m(以感量0.1mg分析天平,样品负载量

为1.0mg,采集108m33空气样品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93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2PM2。5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2。5μm的颗粒物。

4方法原理

分别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使环境

空气中PM2.5和PM10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

和采样体积,计算出PM2.5和PM10浓度。

5仪器和设备

5.1切割器:

5.1。1PM10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Da50=(10±0.5)μm;捕集效率

的几何标准差为σg=(1。5±0。1)μm.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HJ/T93-2003

的规定.

5.1.2PM2.5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Da50=(2.5±0。2)μm;捕集

效率的几何标准差为σg=(1。2±0。1)μm。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HJ/T

93-2003的规定。

5.2采样器孔口流量计或其他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要求的流量计。

5.2。1大流量流量计:量程(0.8~1。4)m/min;误差≤2%。3

5.2。2中流量流量计:量程(60~125)L/min;误差≤2%。

5.2.3小流量流量计:量程<30L/min;误差≤2%.

5。3滤膜:根据样品采集目的可选用玻璃纤维滤膜、石英滤膜等无机滤膜

或聚氯乙烯、聚丙烯、混合纤维素等有机滤膜。滤膜对0。3μm标准粒子的截留

效率不低于99%.空白滤膜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平衡处理至恒重,称量后,放入

干燥器中备用。

5.4分析天平:感量0.1m或0。01m。

5。5恒温恒湿箱(室):箱(室)内空气温度在(15~30)°C范围内可调,

控温精度±1°C。箱(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5)%。恒温恒湿箱(室)

可连续工作。

5.6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

6样品

6。1样品采集

6。1。1环境空气监测中采样环境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HJ/T194的要求

执行。采样时,采样器入口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5m。采样不宜在风速大于8m/s

等天气条件下进行。采样点应避开污染源及障碍物。如果测定交通枢纽处PM10

和PM2.5,采样点应布置在距人行道边缘外侧1m处。

6.1.2采用间断采样方式测定日平均浓度时,其次数不应少于4次,累积采样

时间不应少于18h。

6.1。3采样时,将已称重的滤膜(5。3)用镊子放入洁净采样夹内的滤网

上,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将滤膜牢固压紧至不漏气。如果测定任何一次浓度,

每次需更换滤膜;如测日平均浓度,样品可采集在一张滤膜上。采样结束后,用镊

子取出。将有尘面两次对折,放入样品盒或纸袋,并做好采样记录。

6。1.4采样后滤膜样品称量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

6.2样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