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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爱心义工”行为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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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3-1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即墨市“爱心义工”志愿者行为准则

一、志愿者服务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

1、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声誉。

3、每名注册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4、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

务和帮助,完成志愿服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5、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心理。

6、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要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将自己想法强加别人。

7、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

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8、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二、志愿者仪容与着装

1、志愿者应仪态端正、讲究卫生,妆容得体。

2、志愿者应按照统一标准穿戴志愿者衣帽,佩戴志愿服务标识。

3、志愿者衣帽及标识只能在志愿时段穿着佩戴,不得随意改裁、涂鸦,更

不得转作他用。

4、志愿者的衣帽、标识应做到整洁、配套、规范。

三、志愿者行为与举止

1、遵守志愿服务场所的工作制度,按照志愿者职责要求,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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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或利用志愿服务之便,开展促销、营销、传播不良言

论等有违志愿者精神的任何活动。

3、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喧哗。

4、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

愿服务。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况,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寻

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5、与其他志愿者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

同完成好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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