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如何主张工程价款.docx
文件大小:41.37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3-19
总字数:约4.69千字
文档摘要

?摘要:在建筑工程领域,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文旨在探讨在这种情形下,施工方应如何主张工程价款。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证据收集要点以及主张工程价款的途径和策略,为施工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确保在缺乏书面合同的复杂情况下,仍能合理、有效地争取到应得的工程款项。

一、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然而,实际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可能面临工程款结算困难的问题。此时,施工方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来主张工程价款,以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

二、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同的形式要求与未签书面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虽然缺乏书面形式,但如果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例如,施工方已实际进场施工,发包方也未提出异议,且已支付部分工程款等行为,均可视为双方对合同的实际履行,合同关系成立。

(二)确定工程价款的法律依据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施工方主张工程价款仍有相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对于施工方来说,可得利益损失往往与工程价款密切相关。同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工程价款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例如,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计价方式、价款调整、结算程序等条款,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时,可以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参考。

三、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情况下工程价款的证据收集要点

(一)施工证据

1.施工记录

-包括施工日志,详细记录每日的施工内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使用情况等。施工日志应具有连贯性和真实性,例如记录天气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等细节,可作为施工持续进行的有力证明。

-工程进度表,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示工程从开始到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和进度情况。进度表可以是施工方自行制作,但最好能有发包方或监理方的确认,如签字、盖章或批注等,以增强其证明力。

2.施工图纸与变更文件

-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依据的所有施工图纸,包括原始图纸和设计变更后的图纸。图纸上应有设计单位的盖章和签字,体现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收集设计变更通知、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这些文件记录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增减项等情况,对于确定工程价款的调整具有关键作用。变更文件应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时间等信息,且需有发包方或监理方的确认。

3.施工材料与设备证明

-采购施工材料的发票、收据、送货单等,证明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材料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发票上应注明材料的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与工程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施工设备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以及设备使用记录等,说明施工设备的来源、租赁或购买费用以及使用时间等,体现施工方为完成工程所投入的设备成本。

(二)工程量证据

1.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量签证单是施工方与发包方或监理方共同确认工程量的重要文件。签证单应详细记录工程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等信息,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例如,土方开挖工程的签证单应注明开挖的深度、面积、土方量等具体数据。

2.工程计量记录

-施工方自行进行的工程量计量记录,如测量数据、计算表格等。这些记录应尽量详细、准确,且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例如,对于墙面抹灰工程,可以记录不同楼层、不同房间的抹灰面积计算过程。

-监理方或发包方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出具的工程量测量报告,该报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施工方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并及时获取报告原件。

(三)价款约定证据

1.报价单与预算书

施工方制作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虽然没有书面合同约定,但可以作为双方对工程价款初步协商的参考。报价单应详细列出各项工程内容的单价、总价以及计算依据等,体现施工方对工程价款的预期。

2.支付凭证与收款记录

发包方已支付工程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支票存根等。支付凭证上应注明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信息,反映出双方在工程价款支付方面的实际履行情况。同时,施工方自身的收款记录也应妥善保存,与支付凭证相互对应,证明工程款的收付流程。

(四)其他相关证据

1.会议纪要与往来函件

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记录了双方就工程施工、价款等问题的讨论内容和达成的共识。会议纪要应由双方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