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合作共识。
2.公司名称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以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乙方以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3.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纳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利
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5.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出资。
4.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5.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股东的商业秘密。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五、董事会
1.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由______方提名______人,______方提名______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______方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