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10
CCSZ04
团体标准
T/GDES2065—2025
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
学
Methodologyforaccountingcarbonemissionreductionsinlogisticsreturnable
containerproject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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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发布
T/GDES2065—2025
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减排量核算的基本原则、适用条件、核算边界、基准线碳排
放量、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排放量、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减排量、数据来源及监测。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运营者及其相关方进行碳减排量核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354—2021物流术语
T/GDES2061—2022组织自愿性碳减排项目开发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碳排放量carbonemission
在核算边界内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形
式表示。
[来源:T/GDES2061—2022,3.2]
碳减排量carbonemissionreduction
碳减排活动产生的碳减排量,等于项目基线碳排放量减去项目碳排放量。
注:碳减排量的单位:最小单位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
[来源::T/GDES2061—2022,3.3,有修改]
4基本原则
真实性
确保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减排量的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完整性
考虑所有与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确保数据收集的准确、完整。
科学性
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确保减排量的计算结果准确、可信。
透明性
具备透明度,确保核算过程和结果可以被监督和验证。
5适用条件
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适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物流过程中采用可循环周转箱替代一次性纸箱的项目;
b)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及其碳减排量权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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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d)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保持长期稳定。
此外,使用本方法学时,还需满足有关步骤中的其它相关适用条件。
6核算边界
核算边界包括一次性包装与物流可循环周转箱全生命周期核心阶段的碳排放及碳减排量核算。
7基准线碳排放量
物流可循环周转箱项目基准线的碳排放量计算方法见公式(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