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应对丁香湖区域内吊车倾覆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丁香湖范围内各类吊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倾覆事故。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协同应对事故灾难。
-科学施救,降低损失。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技术和装备,科学合理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盲目施救,降低事故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丁香湖吊车倾覆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吊车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区吊车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命令。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吊车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建筑施工领域吊车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设置警戒区域,疏散周边群众;参与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火灾扑救、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解救等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消防装备和技术支持。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提供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支持。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1.预防措施
-加强对吊车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定期对吊车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吊车设备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加强对吊车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禁违章作业。
-在吊车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雷电等,禁止吊车进行露天作业。
2.预警行动
-建立健全吊车倾覆事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吊车作业现场的巡查和监测。
-当发现吊车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发生倾覆事故时,应立即发出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防范措施。
-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根据吊车倾覆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
-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响应程序
-事故报告
-吊车倾覆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