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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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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0
总字数:约1.2千字
文档摘要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国工
商业联合会缴纳会费修订法》《商会章程》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缴纳会费是会员对商会应尽的义务,凡参
加商会的会员,均需按时缴纳会费。
会费使用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和
以收定支、节俭办会、注重效益的原则。会费适用范围
包括:
(一)本商会日常办公开支;
(二)组织有关活动和会议费用;
(三)编辑出版刊物、资料费用;
(四)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奖金和
其他福利待遇等;
(五)购置本商会固定资产;
(六)经理事会批准,用于社会捐助和社会公益事
业费用;
(七)经理事会批准,与本商会建设有关的其他费
用。
会费缴纳的标准:
(一)(执行)会长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50000元;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30000
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7000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新入会的会员,需一次性缴纳当年度会费,
会费收取标准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会费缴纳一届分三次,按年度收缴。
凡发生非人力所能挽回的原因而造成的亏
损,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由会员提出申请,经理
事会审议批准,酌情减免或缓缴当年会费。
会员无故拖欠会费一年以上的,经秘书处
通知提醒后十五天内仍不缴纳会费的,根据商会章程规
定视为自动退会。
商会收取会费应出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
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会费及接受的捐助、赞助、资助的款项全
部存入商会银行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商会设立独立
核算的专门账户,会费年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商会的全部经济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
账目,由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按商会章程和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按商会章程,会费管理小组负责人应对
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商会理事会。
本办法自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