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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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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0
总字数:约1.2千字
文档摘要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国工

商业联合会缴纳会费修订法》《商会章程》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缴纳会费是会员对商会应尽的义务,凡参

加商会的会员,均需按时缴纳会费。

会费使用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和

以收定支、节俭办会、注重效益的原则。会费适用范围

包括:

(一)本商会日常办公开支;

(二)组织有关活动和会议费用;

(三)编辑出版刊物、资料费用;

(四)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奖金和

其他福利待遇等;

(五)购置本商会固定资产;

(六)经理事会批准,用于社会捐助和社会公益事

业费用;

(七)经理事会批准,与本商会建设有关的其他费

用。

会费缴纳的标准:

(一)(执行)会长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50000元;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30000

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度缴纳会费7000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新入会的会员,需一次性缴纳当年度会费,

会费收取标准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会费缴纳一届分三次,按年度收缴。

凡发生非人力所能挽回的原因而造成的亏

损,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由会员提出申请,经理

事会审议批准,酌情减免或缓缴当年会费。

会员无故拖欠会费一年以上的,经秘书处

通知提醒后十五天内仍不缴纳会费的,根据商会章程规

定视为自动退会。

商会收取会费应出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

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会费及接受的捐助、赞助、资助的款项全

部存入商会银行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商会设立独立

核算的专门账户,会费年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商会的全部经济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

账目,由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按商会章程和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按商会章程,会费管理小组负责人应对

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商会理事会。

本办法自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