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二)
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质量方针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追求卓越品质,持续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公司设立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为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职责
1.设计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
(2)审查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
(3)协调解决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
(4)组织工程设计质量培训、交流和学习活动;
(5)对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考核和奖惩。
2.设计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1)组织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2)对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3)组织工程设计质量审查和验收;
(4)收集、分析工程设计质量信息,提出改进措施;
(5)组织工程设计质量培训、交流和学习活动。
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知识;
(2)制定本部门工程设计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
(3)对工程设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
(4)对工程设计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
(5)定期向设计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本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情况。
第三章设计策划与质量控制
第六条设计策划
1.设计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背景、目标、规模、标准和要求;
(2)设计依据、规范和标准;
(3)设计分工、进度安排和资源需求;
(4)设计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5)设计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
2.设计策划应经设计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质量控制
1.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质量控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2)保证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3)强化设计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4)加强设计变更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2.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设计审查制度,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级审查;
(2)设立设计审查小组,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查和验收;
(3)实行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审查;
(4)开展设计质量培训,提高设计人员业务素质;
(5)对设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
第四章设计审查与验收
第八条设计审查
1.设计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3)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设计文件的修改和审批情况。
2.设计审查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1)部门内部审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审查;
(2)公司内部审查:由设计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查;
(3)外部审查:由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第九条设计验收
1.设计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策划和设计策划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是否得到实现;
(3)设计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设计文件的修改和审批情况。
2.设计验收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初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设计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2)最终验收:项目投入使用后,由设计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
第五章质量改进与考核
第十条质量改进
1.设计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收集工程设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
2.各部门应针对质量改进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跟踪落实。
第十一条质量考核
1.设计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设计文件的质量;
(2)设计过程的规范性;
(3)设计变更管理的有效性;
(4)设计质量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2.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奖惩与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奖惩
1.对在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
1.对因设计质量问题导致项目损失、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