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
SJG40-2017
深圳市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
Thetechnicalstandardforgreenretrofittingofexiting
residentialbuildings
2017121520171215
--发布--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前言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13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
知(深建节能[2013]122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
编制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环境与建筑改造;5围
护结构性能提升;6结构安全性提升;7水系统改造;8电气改造;9可再生能源利用;
10建筑废弃物减排利用及绿色施工;11运营管理。
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富诚科技大厦七层;邮政编码:518057)。
本规程主管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珠海兴业绿色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广玉源工程技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达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越众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何春凯张辉罗红刘福义唐振忠王启文林泽民王蕾邓鑫
刘健王立璞杨奇飞陈新宇关有俊周晶胡艳鹏张琴杨建中
戴立新冯文杜巍巍徐艳琴许金花潘攀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孟庆林赵立华吴薇李泽武冯华陈惟崧刘俊
目次
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
3基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4环境与建筑改造-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环境改善-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建筑改造-4-
5围护结构性能提升-6-
6结构安全性提升-7-
7水系统改造-8-
8电气改造-9-
8.1配电系统-9-
8.2照明系统-9-
8.3控制系统-9-
9可再生能源利用-11-
10建筑废弃物减排利用及绿色施工-12-
10.1建筑废弃物利用-12-
10.2绿色施工-12-
11运营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III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深圳市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保障安全、经济和实用的改造效果,
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项目的诊断、设计和实施。
1.0.3本规程提出的各项要求适用于既有居住建筑,即普通住宅、别墅、宿舍和公寓等。
具有部分居住功能的建筑,如酒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