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团体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互联互通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依照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团体标准委员会“中信商标002号文件《关于申报2020年度
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的精神,由AFC专委会组织部分专家组成员进行了《城市轨道交
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标准》(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申报,经过商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审核,
通过立项申请并正式启动编制工作。
本分册为第五分册《互联互通要求》(T/CIITA203.5-2020),委任上海华虹计通智能
系统股份公司技术主管吴敏担任分册组长,组织并带领小组成员进行改分册编制工作。其中
广州佳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主管杨明义负责该分册内接口部分编制工作,南京熊猫信息
产业有限公司技术主管张鹏负责该分册内系统架构及其功能要求部分。经多次会议讨论并结
合业内专业人士的审核意见,该分册编制已基本达到编制目标。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1、编制原则
(1)标准内容格式统一、规范、科学,符合GB/T1.1-2009要求。
(2)规范编制需基于已实现的项目及解决方案。
(3)规范编制必须以行业已具有且已实现落地的技术为依据。
(4)规范编制内容须科学,客观,已实现,且具备可扩展性。
2、确定主要内容的依据
(1)标准名称。
(2)标准实现的目的。
(3)标准编制原则。
3、编制过程中解决的主要问题
(1)接口必要内容的一致性。
(2)基本数据结构必要内容的一致性。
(3)互联互通实现方法的推荐办法。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现自动售检票行业伴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新技术的应用。基于“互联网+”的日新
月异;实体乘车凭证使用量的下降,二维码和银行卡的使用量逐步上升,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的兴起。随着交通行业的发展,地铁、城际铁路、高铁的互通进一步发展。本标准就该对该
部分内容作以补充。
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无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
为城市轨道交通中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生产以及相关应用系统的研发、集成和维护
管理等提供指导。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无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的标准内容及过程,符合国家县行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作为对强制性国家标准
的协调与补充。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GB4943-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T8567-2006《计
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11457-2006《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20907-2007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GB/T
50381-2018《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T/T978-2015《城市公共
交通IC卡技术规范》、《中国银联IC卡技术规范》(2014版)。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在编制本标准的过程中,多次开展编制组内部讨论,并发到主要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在完成意见收集和意见反馈处理后,组织进行了相应的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初步的处理
结果,之后编制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标准并上报协会,协会召开专
家评审会议,针对反馈意见和处理结果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并最终形成专家意见,指导征求
意见稿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完成修改后,再经过送审稿、报批稿等多轮次专家评审论证,来
保证最终所有的评审反馈意见均达成一致的结论。
九、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发布后,可以用于指导后续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实施,以提高我
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水平。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开始积极发展“互联网+”在轨道交通行业
中的应用,本标准的编制,将促进自动售检票系统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互联互通要求”
作为“自动售检票系统”团体标准中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
在行业的互联互通和快速发展亦具有重要意义。
十、替代或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一、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互联互通要求》编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