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01CCSP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J17666—2024DB65/T8025—202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备案档案标准
Constructionprojectfirecontroldesignreviewandacceptance
archivesmanagementstandards
2024-07-29发布2024-11-01实施
统一书号:155160●4931
定价:4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备案档案标准
constructionprojectfirecontroldesignreviewandacceptance
archivesmanagementstandards
J17666—2024
DB65/T8025—2024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4年11月01日
2024北京
前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新建标〔2024〕5号),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其他省区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消防档案归档及立卷、工程消防档案移交与接收、附录等。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新疆建设工程消防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新疆建设工程消防协会(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写字楼1210室,邮政编码:830002,邮箱:xjjsgcxfxh@163.com,电话:0991-8806119)。
主编单位:新疆建设工程消防协会
参编单位:新疆汇众诚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新疆法安德消防安全评估有限公司
新疆维司可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栋吴博苗家伟茹作乾贾顺宁李刚张麓刘文彬蒋望玉党开荣焦春燕刘世辰华辰泽江爱.海达尔
陈长江许可周伟明吴亚云韩雪芹韩静
主要审查人:马国强廖春雨庄昌海颜艳赵文斌陈芝芝黄立静刘豪陈炎顾安林李新军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5
4工程消防档案归档及立卷 7
5工程消防档案移交与接收 10
附录A建设工程消防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12
附录B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执法档案归档
范围及保管期限 21
附录C无法单独立卷的工程消防文件在其他档案
卷宗中的索引目录示例 23
用词说明 24
引用标准名录 25
附:条文说明 27
1
1总则
1.0.1为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建设、管理活动中的消防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消防档案的归档标准,提高工程消防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真实、完整、准确、安全的工程消防档案,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消防档案工作的组织、职责和任务,确立了工程消防档案文件的形成、归档与管理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1.0.3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消防档案形成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和工程消防档案相关管理机构的工程消防档案工作。
1.0.4工程消防档案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