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J169182023DB65/T8002—2023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ruralpublictoilets
2023-04-26发布2023-07-26实施
筵一书号:45.60元396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ruralpublictoilets
DB65/T8002—2023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中国建材工出出版社2023北京
前言
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及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新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提升新疆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规范农村公共厕所的建设要求、施工与验收等方面工作,做到农村公共厕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告》(2022年第9号),由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技术规程》。
本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并结合自治区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的需求,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分为五章节和四附录,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要求;5施工与验收;附录A~D。
本规程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反馈至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一期S6栋7、8、9层,邮政编码:830000,电话:0991-
4165508,邮箱:xjsz4165509@163.com),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梁旭张勇何嘉梅虹马玉王丽群刘玮裴晶晶
段玉娜强发斌马全胜杨译哲
史鸿洋屈涛多瑞吕大庆
陈卫东刘兴龙刘强蒋柏山
谢尚礼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吐拉洪·买买提范欣王舒馨
郭丽娜王新李忠研王绍瑞
邵旭东张健孙伟生王刚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3.1一般规定 3
3.2规划选址 4
3.3配置标准 5
4建设要求 7
4.1一般规定 7
4.2建筑与结构 7
4.3给水排水设施 10
4.4采暖通风设施 12
4.5电气设施 12
4.6卫生洁具 14
4.7标识系统 15
4.8建筑节能 15
4.9可再生能源利用 17
5施工与验收 18
附录A农村固定式公共厕所的分类及要求 20
附录B农村活动式公共厕所的分类及要求 23
附录C农村公共厕所参考平面图 25
附录D农村公共厕所标志牌图例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28
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条文说明 31
1
1总则
1.0.1为提升新疆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公共厕所的建设要求、施工与验收等方面,做到农村公共厕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村公共厕所工程。
1.0.3农村公共厕所应采用生态环保、低成本、易维护的成熟技术,坚持“环保、低碳、文明、卫生、方便、实用、节能、安全”的原则,提升农村公共厕所品质。
1.0.4农村公共厕所粪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