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080.99CCSP66
备案号:95528-2023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090—2022
盐渍土地区公路路基监测技术规范
2022-12-30发布2023-03-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
DB63/T2090—2022
目次
前言 2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 3
3总体要求 3
3总体要求 3
4监测方案 4
5变形监测 5
6温度监测 8
7水分监测 9
8盐分监测 11
9气象监测 11
10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 13
附录A(资料性)盐渍土地区路基变形监测记录表 15
附录B(资料性)盐渍土地区路基温度监测记录表 16
附录C(资料性)盐渍土地区路基水分监测表 17
附录D(资料性)路基盐渍土含盐量数据记录表 18
附录E(资料性)盐渍土地区路基气象监测汇总表 19
2
DB63/T20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湟源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兴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海西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顺元、尉海荣、谢忠安、包靖安、侯宗录、李建忠、李宁、安照燕、王拓、冯欢、马东权、唐超、鲍德章、熊锐、吴生彬、刘吉莲、马伟、田生军、宗有杰。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DB63/T2090—2022
3
盐渍土地区公路路基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渍土地区公路路基监测的总体要求、监测方案、变形监测、温度监测、水分监测、气象监测、盐分监测、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盐渍土地区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的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221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总则
GB/T33703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T87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JTG343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345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C10公路勘测规范
JTGC20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QX4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应根据盐渍土地区地质条件、气象水文条件、路基工程特点等编制监测方案。
4.2监测断面和监测点应根据监测对象、工程规模、项目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监测技术要求进行布设,并能反映监测对象的整体状态。
4.3监测方法应根据盐渍土路基监测项目的特点、设计要求、现场条件、监测措施等因素综合确定。每个工程可采用多种监测方法的组合形式,有特殊要求时同一监测点也可选择多种监测方法相互验证。
4.4监测点位移值及其变化速率的稳定标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5监测项目的初始值在设备稳定后,应不少于3次监测,并取其稳定后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4.6现场应配置备用仪器。测量初期对主测仪器和备用仪器对比测量,并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换时能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7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重新测量。
DB63/T2090—2022
4
4.8监测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监测人员应签字确认。
4.9监测宜采用自动采集系统与信息化管理系统。
4.10监测设备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断面、监测点和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的保护工作。
4.11对于地势较高、空旷易遭受雷击的区域,应做好数据采集箱防雷击措施。
4.12监测钻孔应进行地质编录、取样与试验工作。
4.13监测仪器设备、传感器件等应定期进行检定,仪器设备、元器件及辅助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