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20
X51DB
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
Bottlenaturalwaterfordrinking
2007-04-10发布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2
5试验方法…………………………3
6检验规则…………………………4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I
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条的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的水源水及其灌装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
泉水.也不适用于以江河取水的自来水为水源加工制成的饮用水或在纯净水中再添加矿质元素制成的矿
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
GB/T8538-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C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
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与分类适用于本标准。
3.1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
3.1.1以地下白然涌出的或经抽取的、流量及组分相对稳定的地下水(包括井水、泉水,不包括江河水、
水库水、溪水等)为水源.仅经过必要的过滤、臭氧处理或其它相当的消毒过程处理,祛除了水中的微
生物和其他杂质,基本保留了对人体有益的或无害的全部矿质元素,不含任何化学添加物、密封于容器
可直接饮用的水。
标要求时不做比较.视为符合要求,
3.1.3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的水源不得经过公用城市供水系统或市政供水系统的任何化学处理(如添
加氯气、漂白粉等)。
3.2分类
根据饮用泉水的pH值,可将饮用天然泉水分为两类:
3.2.1弱碱性饮用天然泉水是pH值在7.5~8.5范围内的饮用天然泉水。
3.2.2中性饮用天然泉水是pH值在6.0~7.5(≤7.5)范围内的饮用天然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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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339-2007
4技术要求
4.1水源评价
4.1.1水源地
1:10000~1:25000),
月观察一次;水温等于或大于25℃的水源,每半个月观察一次。应进行水质评价并附水质检测报告。
规定。
4.1.1.4以枯水期的水量作为水源的允许开采量。
4.1.1.5水源开发后、必须进行水质、水量、水位、水温的长期监测,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1.1.6水源勘探报告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水源地位置、坐标、交通状况和自然地理条件,附交通位置及水源地全景照片;
一水源动态特征,附动态监测数据和图表;
一水质评价,附省级及省级以上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