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CCSC0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866—2024
远程会诊服务规范
Tele-consultationservicespecification
2024-07-30发布2024-08-30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866—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医院协会门(急)诊管理专业委员会、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枞阳县人民医院、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小红、李娟、鲍萍、王娟、徐宁、姜东兴、朱晴、毕婷婷、陶艳、虞德才、郑昌成、汪安勇、蔡赵兰、王静、光国志、兰峰、孙永祥。
DB34/T486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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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诊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远程会诊服务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会诊服务规范、评价与改进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师远程会诊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远程会诊tele-consultation
指上级医院专家会同基层医院患者主管医师,通过远程技术手段共同探讨患者病情,进一步完善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诊疗方案。即邀请方向专家端申请远程会诊,受邀方接受申请,开展远程会诊并出具诊断意见及报告的过程。
3.2
邀请方inviter
申请远程会诊的医疗机构。
3.3
受邀方invitee
接受远程会诊的医疗机构。
4基本要求
4,1管理组织及制度
4.1.1设有管理部门和专职(兼职)人员负责远程会诊日常工作。
4.1.2定期对设备、设施与信息系统进行检测、维护、改造、升级等,保障信息与网络安全。
4.1.3严禁人为造成网络阻断、泄密、病毒感染或传播不良信息等。
4.1.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4.1.5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方式,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4.1.6建立会诊专家库并实时更新专家库名单。
4.1.7普通会诊2个工作日内完成,急会诊2小时内完成,知名专家或多学科专家共同会诊时,可适当延长会诊受理时间。
4.1.8受邀方出具的会诊报告仅作为邀请方诊疗过程中的参考。
4.1.9认真做好会诊病历信息整理、登记、统计、分析并持续改进。
DB34/T4866—2024
2
4.2应用场景与设备、设施
4.2.1应用场景
可部署于专用会诊室、病区会议室、医生办公室、手术室、监护室等需要场所。
4.2.2设备、设施功能
4.2.2.1符合《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远程会诊所需的标准。
4.2.2.2满足图像、声音、文字以及诊疗等需求。
4.2.2.3声音、图像清晰,数据准确,安全、实时传输。
4.3人员
4.3.1邀请方会诊医师
4.3.1.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所在医疗机构注册,远程会诊服务与本人执业范围一致。
4.3.1.2近三年未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
4.3.1.3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批同意。
4.3.2受邀方会诊医师
4.3.2.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所在医疗机构注册,远程会诊服务与本人执业范围一致。
4.3.2.2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专业可放宽至高年资主治医师。
4.3.2.3近三年未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
4.3.2.4专家所在医疗机构审批同意。
4.3.3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4.3.3.1有医学背景或医疗机构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
4.3.3.2熟悉本单位的科室、专家等信息。
4.3.3.3熟练掌握本单位远程会诊系统操作流程、规范。
4.3.4技术人员
4.3.4.1经过远程会诊系统培训并熟练掌握操作流程、规范。
4.3.4.2能够对远程会诊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4.3.4.3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4.3.4.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传递顺畅。
4,4信息与网络功能
4.4.1能在高速宽带网络下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