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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docx
文件大小:39.87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3-21
总字数:约4.25千字
文档摘要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财产安全,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活动。

3.基本原则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安全审批手续,提供真实、准确的建设项目基础资料,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外部安全问题。

-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与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设计单位职责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合理、可靠。

-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安全设施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3.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结果负责。

5.其他参建单位职责

-建设项目的设备供应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其他参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等符合安全要求。

-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做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自身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建设项目所有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等,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3.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等,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6.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救援等费用的足额投入。

7.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前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