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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南平市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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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3 页
更新时间:2025-03-21
总字数:约6.42万字
文档摘要

南平市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批稿)

委托单位:南平市洋后学校

编制单位:福建省瑞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1前言1

2概述2

2.1调查目的和原则2

2.2调查范围3

2.3编制依据6

2.4调查方法9

3地块概况12

3.1区域环境状况12

3.2敏感目标20

3.3地块的现状和历史22

3.4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30

3.5地块用地规划40

4地块资料和分析41

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43

5.1现场踏勘43

5.2人员访谈43

5.3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46

5.4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评价46

I

5.5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46

5.6管线、沟渠泄露评价46

5.7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47

5.8现场快筛结果和分析47

6结果和分析57

6.1一致性分析57

6.2不确定性分析58

7结论和建议59

7.1结论59

7.2建议60

II

1前言

南平市洋后学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洋后镇洋后村内,地块北至山地,西至道路,南至洋后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东至山地。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968m2,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8.51321°,

北纬26.63730°。该地块历史上为居民建设用地,现在为服务设施用地

R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

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

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福建省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48

号)及《延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

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

用。因该地块在用地变更前未对土壤环境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所以本次对

地块用地开展污染状况补充调查,补充论证地块土壤环境符合现用地要求。

因此,为规范开发项目地块,确认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南平

市洋后学校通过询价等工作,最终确定福建省瑞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单位。

为此,福建省瑞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南平市洋后学校的委托通知

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现

场快速检测。通过分析所收集的资料、实地踏勘结果及人员访谈情况,结

合地块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按相关导则编制《南平市洋后学校中心幼

儿园教学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2概述

2.1调查目的和原则

2.1.1调查目的

1

()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掌握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

息,并初步识别地块及周围区域会导致潜在土壤环境责任的环境影响;

2

()主要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明确地块内有

无可能的污染源;

3

()提出针对性结论及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的区域提出针

对性建议及措施,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地块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