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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司耐用低值品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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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3-21
总字数:约1.75千字
文档摘要

XX有限公司

耐用低值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耐用低值品(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公司生产、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耐用低值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单价在规定标准以下,能单独使用一年以上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

1.一般耐用低值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含500元)、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办公和公务用的通用性设备。

2.专用耐用低值品:专用于生产、科研,单价在500元以上800元以下(不含800元),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3.与生活相关的耐用低值品:对于200元以下,民用性较强的物品,如:照相机、电风扇、取暖器、收录机及100元以上的钟表、计算器等物品。

第三条耐用低值品的购置及验收

1.耐用低值品的采购原则上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计划和实际需求进行。以批量方式取得优惠价格为公司生产、科研、办公服务;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经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由使用公司各部门自行采购。自行购置的物品先经使用部门管理人员验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到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各部门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用何种经费购置(包括外部门捐赠)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只要其产权属于公司,均须持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签字的购物发票,到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登记,凭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登记单的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

3.在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仓库领用的耐用低值品,应持仓库领料单经领用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办理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后才可从仓库领取。

第四条耐用低值品的日常管理

1.耐用低值品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耐用低值品分类管理目录。

2.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都应建立耐用低值品明细帐,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一致。

3.耐用低值品应同固定资产一样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设置应相对稳定,机构变动、人员调动时,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充分发挥耐用低值品的作用,防止积压、浪费、损坏、丢失。个人因公借用的耐用低值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借用手续。

第五条耐用低值品的调拨和报废处理

1.公司内部门之间调拨由调出部门填写“XX公司耐用低值调拨单”,经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到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2.公司外部之间子公司调拨,先填写“XX公司耐用低值品调拨单”,经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报财务处审核,办理公司内销账与公司外调拨手续。

3.职工公司内调动,由其保管和使用的耐用低值品经原部门同意带入新部门的,须及时到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办理的财产转移手续,调离公司外或离退休的职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必须将物品移交给管理人。

4.耐用低值品的报废、报损、调出公司外按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各部门需报废、报损的耐用低值品应由使用部门及时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处理原因及建议处置办法,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耐用低值品报废、报损手续。

5.报废的耐用低值品由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其变卖的收入,按有关规定上交公司财务。

6.公司内部门间撤销或合并,各使用部门要配合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时进行耐用低值品帐或物的调整。

7.以投资形式转入子公司等经济实体(含合资、联营)的耐用低值品,须经原使用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并出具书面报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要充分发挥耐用低值品的使用效益,逐步加强和完善耐用低值品的维修工作,提高其完好率。使用部门如对耐用低值品使用不善或闲置不用,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物品进行公司内调剂或作出适当处理。

第七条耐用低值品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参照公司有关资产损坏和丢失赔偿办法执行;因工作失职造成的大量耐用低值品损坏和丢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审计处监督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