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一、带锯机在开动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扭曲和锯条的松紧程度,防护装置是否良好。如锯条齿侧裂纹长度超过l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要根据锯条的厚薄宽窄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且无串条危险时,才允许开锯。
二、作业中,操作从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X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三、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撬扛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将挂钩扣紧压牢,以防止在进锯中木料滚动损坏锯条。
四、圆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更动摇尺尺码。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再视木料的软、硬、厚、薄确定进锯速度。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司机和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两侧。
五、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六、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展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条。
七、跑车前进或后退时,注意车桩和挂钩的位置,以防碰坏锯卡,后退时注意防止楞台圆木斜横或其它障碍物撞坏机械;翻楞必须待跑车停稳后进展。
八、锯机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假设有凹凸不平时,要停机检查。
九、锯机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以防自动关闭。
十、锯条在回转中,要及时去除锯末。刮锯条和轮面的树脂和锯末时,动作要准,注意刮刀不要碰到锯齿刃部。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末沾在轮上,致使锯条滑落。锯条涂润滑油时,人要站在侧面,刷把长度不少于lm。
十一、锯条在运转中,不许调整锯卡。
十二、锯机在运转中,要时刻观察锯条动向,注意防止锯条断裂而脱落,以免造成事故。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顿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十三、平台式带锯作业时,被加工的木料要结实地稳定在平台支架上,防止加工件从一台支架上脱落损坏锯条及卡子。上、下手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条。
十四、使用带锯截断木材时,两手应放在平安线外〔须离锯条350mm〕,并向外分。扶木板的手不得越过锯面。
十五、加工超过机械规定限度的特大圆木时,加工前应进展研究提出措施,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方可进展加工。
十六、各部电气设备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凑合使用。
十七、电器开关要随用随开,不用时要立即关闭。工作中如遇停电,要将全部开关关闭,防止恢复送电后锯机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十八、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