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34_T 4493-2023 幸福河湖评价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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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7 页
更新时间:2025-03-22
总字数:约2.39万字
文档摘要

ICS13.060.10CCSZ0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493—2023

幸福河湖评价导则

Guidelinesfortheevaluationoffelicificriversandlakes

2023-07-31发布2023-08-3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4/T4493—2023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评价原则 1

5评价对象 1

6评价指标 2

7评价方法 2

7.1河流 2

7.2湖泊 12

7.3综合评价 15

8评价工作流程 17

8.1前期准备 17

8.2现场调查 17

8.3报告编制 17

9评价报告内容 17

9.1幸福河湖评价报告 17

9.2幸福河湖评价报告专题图 18

附录A(资料性)评价指标条文说明 19

A.1洪水有效防御 19

A.2供水安全可靠 19

A.3水生态健康 19

A.4水环境良好 21

A.5水文化传承 22

A.6社会共建共享 22

A.7特色指标 22

附录B(资料性)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计算方法 24

B.1参考点和受损点 24

B.2备选参数 24

B.3评价参数的选择 24

B.4评价参数分值计算 25

附录C(资料性)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严重程度分类表 26

附录D(资料性)水情教育普及情况调查表 28

附录E(资料性)河湖管护成效公众满意度调查表 29

II

DB34/T4493—2023

附录F(资料性)幸福河湖评价报告提纲 30

参考文献 32

DB34/T4493—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池州市河长制工作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祚继、朱岳松、宋昊明、李淼、张慧萌、赵佳、方曙祥、刘升、钱玉胜、孙金彦、董丹丹、柏瑞、张静波、张昕、刘影慧。

DB34/T449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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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河湖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幸福河湖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工作流程及评价报告内容等。

本文件适用于幸福河湖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201防洪标准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幸福河湖felicificriversandlakes

满足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要求,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河湖。

4评价原则

4.1科学性原则。评价标准能够真实反映河湖状况,能够通过观察、检测、评议等方式得出明确结论的定性或定量指标。

4.2实用性原则。评价标准确定的监测方法具备可行、可操作,可利用现有资料、成果或选择效率高、成本适宜的调查监测方法。

4.3目的性原则。评价标准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状况,为各级河湖长及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

5评价对象

5.1评价对象为河湖管理范围以内水域及岸线。

5.2湖泊、水库原则上按整体进行评价,跨县级行政区的湖泊、水库也可以县为单元进行评价。

5.3河流一般以县为单元进行评价,也可按县级河长责任河段评价,河段长度原则上不低于10公里。

2

DB34/T4493—2023

6评价指标

6.1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