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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韶关市 DH04-23-02 号地块(浈江区 乐园镇卫生院项目)第一阶段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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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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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

乐园镇卫生院项目)第一阶段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送审稿)

土地使用权单位: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6

年月

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摘要

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

浈江区乐园镇长乐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548.45N,113°353.76E,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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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为5190m,现状用地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水浇地、教文卫用地。该

地块现有权属人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

理局韶关市交通运输局韶关市水务局韶关市应急管理局韶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

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储)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我司)对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

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该地块主要历史沿

革。1970年之前,地块为山地,权属为浈江区乐园镇长乐村的集体用地;1980

年至1995年,地块为广东韶关第二纺织厂针织分厂的宿舍,土地权属为韶关二

199520182018

针织厂;年至年初,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权属为韶关市人民政府;

年至2019年,地块开发建设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2019年底建设完成;

2021年,土地权属变更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2019年底至今,地块一

直为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活动、有毒有

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外来覆土、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

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相邻地块历史上仅1980年至1995年间,地块外南边为韶关二针织厂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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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DH04-23-02号地块(浈江区乐园镇卫生院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外东边为韶关二针织厂的锅炉房,存在过工业生产活动。其他阶段,地块周

边无工业活动。通过对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韶关二针织厂(含锅炉房)对调查

地块土壤的影响主要通过大气污染物沉降,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现场重金

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

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

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因此,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

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

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

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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