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
CCSB05
6531
喀什地区地方标准
DB6531/T026—2024
岳普湖孜然标准综合体
第11部分:投入品使用规范
Yuepuhucuminstandardscomplex—
Part11:Useofinputs
2024-12-20发布2024-12-30实施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31/T02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农药使用1
基本原则1
用药选择1
禁止使用的农药种类2
5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2
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2
禁止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3
6肥料类使用3
基本原则3
允许使用的肥料3
禁止使用的肥料3
7农用地膜使用3
允许使用的地膜种类3
农用地膜回收3
8滴灌带使用3
参考文献4
I
DB6531/T02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岳普湖县农业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保
护中心、岳普湖孜然科学技术院有限公司、岳普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岳普湖县
科学技术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静、李进、聂石辉、雷钧杰、王纯武、张永强、王鹏、徐其江、李娟、毕海
燕、钟晓英、陈传信、肖春燕、杨攀攀、崔燕华、朱浩才、刘笑笑、范明杰。
II
DB6531/T026—2024
岳普湖孜然标准综合体
第11部分:投入品使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孜然生产中使用的农药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肥料类使用、农用地膜使用、滴
灌带(管)使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孜然主产区孜然栽培管理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8321(所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