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34T 5130-2025安全文化教育场所建设导则.docx
文件大小:67.67 KB
总页数:30 页
更新时间:2025-03-22
总字数:约1.14万字
文档摘要

ICS03.080.01CCSA1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5130—2025

安全文化教育场所建设导则

Guidelinesfortheconstructionofsafetycultureeducationinfrastructures

2025-01-24发布2025-02-2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I

DB34/T5130—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辰安云服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国锋、袁宏永、丁斌、杨璟、姜雨朦、梁光华、陈歌、丁丹、朱海伦、朱友平、范观兵、付明、孙仁柱、纪杰、王锦锦、晋鑫、谢军、梁孔政、王憬琪、唐燊、张港宁、梁月强、胡琦梦、胡皓玮、段君瑞、丁龙、王晨、蒋敏、王思哲、房梓浛、王桂香、丁玮丹。

DB34/T513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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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教育场所建设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安全文化教育场所的建设原则、建设规模、功能配置、室内工程、建设内容、展教装备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安全文化教育场所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注:主题公园、活动广场、宣传长廊等其他安全文化教育场所,涉及室外活动空间的建设和运营,可参考附录A科普内容要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文化教育场所Safetycultureeducationinfrastructures

以安全文化教育科普、宣传、体验和学习培训等主要方式,利用视、听、触等多感官的交互式与实践性的体验模式,向公众传播安全知识、传授应急避险技能、培养安全意识的室内教育活动空间。本文件中的“安全文化教育场所”简称为“场所。

3.2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

指导和控制组织与风险相关的协调活动。

注:风险管理能力是对灾害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应对”全过程能力。在教育过程中贯彻风险管理的原则理念,培养风险管理意识,形成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能力。其中,风险评估是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的整个过程;风险应对是选择、应对风险的方式。

[来源:GB/T24353-2022,3.2]

3.3

场所功能配置Functionalconfigurationofinfrastructures

根据场所的级别、职责确定其应具备的功能。

[来源:GB/T43394-2023,3.2,有修改]

3.4

展教装备Exhibitionandeducationfacilities

包括展品和研究装备等。

4建设原则

4.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宜选在城镇的文化区,与其他文化设施共同构成群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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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5130—2025

4.2合理分区,功能齐备。布局应做到分区明确、功能合理、布置紧凑、动线清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道路畅通,路线简捷,人流、车流、物流应分流并避免和减少交叉。

4.3风险驱动,需求牵引。贯彻风险管理理念,结合社会环境和区域风险特征,设置展教空间、内容与装备。

4.4体验为先,学评闭环。重视体验技术的应用,强化受众对安全风险的直观感受,加强必要技能的训练。以“教、学、练、测、评”的完整教育闭环,促进对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应对”全过程管理意识的培养。

5建设规模

5.1建设规模按建筑面积分成I类馆、II类馆、III类馆、IV类馆四类:

——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为I类馆。

——建筑面积2000㎡以上至5000㎡的为II类馆。

——建筑面积500㎡以上至2000㎡的为III类馆。

——建筑面积200㎡以上至500㎡的为IV类馆。

5.2不同类型馆服务人口的适用范围:

——I类馆一般适用于城镇户籍人口400万人以上的城市。

——II类馆一般适用于城镇户籍人口在200以上至400万人的城市。

——III类馆一般适用于城镇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至200万人的城市。

——IV类馆一般适用于城镇户籍人口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