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化建设”标准煤矿“六化建设”标准
一、安全管理制度化。一、安全管理制度化。
1、安全责任制度化。
⑴安全生产责任。①建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②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岗位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②安全办公会议制度;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
理制度;④安全监督检查制度;⑤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⑥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⑦安全奖惩
制度;⑧入井人员管理制度;⑨安全举报制度等。
⑶安全操作规程。所有岗位均有安全操作规程。
2、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化
⑴带班领导配置。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或总工程师),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配备防突副矿长。
⑵带班工作要求。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次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
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⑶带班下井责任。①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出井;②带班领导要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③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作好交
接工作。
⑷带班情况考核。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每月公示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季度对矿领导带
班下井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实行奖惩。
3、安全检查制度化
⑴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不
少于5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⑵安全检查。①煤矿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②各施工连队每周组织1次安全检查;③施工班组每
班进行安全检查;④每班有专职安全检查员下井检查安全。
⑶群众安全监督。建立群众安全监督站,配备群众安全监督员,填写群众安全监督表。
4、技术管理制度化
⑴技术管理机构。①建立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配备技术
管理和工作人员不少3人;②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⑵技术管理。编制、审批、落实矿井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与月度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
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瓦斯、水、顶板等)安全技术措施。
⑶技术基础工作。及时填绘的图纸:①《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②《井上下对照图》;③《采
掘工程平面图》;④《通风系统图》;⑤《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⑥《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
气设备布置图》;⑦《井下避灾路线图》。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季度至少实测、填绘一次。
5、现场管理制度化
⑴班组建设。实行区队、班组建制,配齐区队长、班组长。
⑵劳动组织。制定区队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⑶规范作业。每个施工作业点在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学
习、考试,严格执行。
⑷班组管理。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培训教育制度化
⑴培训机构与计划。①建立教育培训机构,设置职工培训场所,配备专职培训管理人员;②制定
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⑵开展全员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培(复)训档案,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⑶坚持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培(复)训,并取得安全
资格后持证上岗。
7、隐患整改制度化
⑴建立隐患档案。通过上级安全检查、部门安全检查、群众安全检查等方式发现的隐患,建立台
账,分门别类,督促整改。
⑵开展隐患整改。每条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⑶完善治理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
二、生产系统规范化
8、设计施工规范化
⑴工程设计。新建和技改矿井必须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矿井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生产矿井新水平、
新采区必须编制采区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
⑵施工组织。新建矿井、技改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设计
安装、施工。
⑶竣工验收。①技改矿井由煤监部门组织验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投产前由县级
主管部门组织验收;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9、采掘布置规范化采掘布置规范化
⑴采掘配置。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合理,年产6万吨的矿井按照“1采2掘”组织生产,年产9万
吨及以上的矿井按照“2采4掘”组织生产。
⑵接替正常。①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②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
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③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④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