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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一)编写目的及任务来源
2023年4月,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碳达
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领域重点制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绿色化改造等标准”。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
国管局于2018年发布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常态化推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相关工作,为引导全体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国管局提出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通则》(GB/T40498-2021)发布,各省根据GB/T40498-2021要求,先后发布本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为公共机构能耗管控与节约能源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后续,随着《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GB/T29118-2023)等技术标准相继发布,公共机构能效评价与管理相关技术标准逐步完善。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国管局节能司发布《国管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提出推进编制《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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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编制的目的,一方面为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提供标准依据,另一方面为全社会其他单位能效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标准依据和做法参照,助推全社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起草组认为本文件解决的是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和原则性的问题。标准更多体现的是核心原则,为各地区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提供指导和规范。实践中,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气候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工作基础等情况,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提出相应要求。
本文件由国管局提出,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组织起草。
标准立项信息如下:
标准计划号T-469
项目名称: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
制、修订:制定
国际标准采用情况:无
上报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
起草单位:略。
(二)标准研制过程
1.前期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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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为确保标准制定工作按进度、高质量完成,国管局节能司牵头成立《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国家标准制定起草组,起草组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导则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公共机构能效等级分类方法等内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以及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与标准制定工作。2024年7月,召开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议,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既有制度标准、文献资料等进行收集、分析和总结。拟定了标准大纲,制定了标准编写工作计划等。2024年9月,召开标准专家研讨会议,就标准制定原则、标准框架、标准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明晰标准制定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分工及进度要求等。
2.标准起草阶段
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起草组根据制定原则和工作思路,结合专家意见,完成标准初稿编写工作。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多次组织召开标准专家研讨会议,邀请国管局节能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单位专家参加会议,对标准初稿提出意见。会后,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三)主要起草人员及其所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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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主要起草人:略。
主要起草单位:略。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
(一)国家标准制定依据与原则
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文件。
原则:本文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