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梯的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规定的电梯的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三)基本原则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电梯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二、使用管理
(一)使用单位职责
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2.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3.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电梯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公示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5.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电梯作业。
6.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电梯事故。
7.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各岗位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电梯启动、运行、停止等操作的程序和要求。
3.日常检查制度:制定电梯日常检查的项目、周期和要求。
4.维保制度: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明确维保的内容、周期和质量要求。
5.应急救援制度: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事故报告等规定。
6.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包括电梯的设计文件、安装资料、维修记录、检验报告等。
(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检查电梯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6.负责电梯的注册登记、停用、报废等手续的办理。
7.负责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维保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四)电梯作业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电梯。
2.做好电梯运行记录和日常检查记录。
3.及时发现电梯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
4.协助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5.参加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电梯标识与警示
1.电梯轿厢内应当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2.电梯出入口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电梯正在运行或者停止使用等状态。
3.警示标志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内容清晰、醒目。
(六)电梯使用登记
1.新安装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2.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3.电梯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七)电梯运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等参数合理使用电梯,不得超载运行。
2.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电梯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电梯运行,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乘客撤离,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
3.电梯轿厢内乘客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打闹、蹦跳等。
4.使用单位应当保持电梯轿厢内和出入口的清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
(八)电梯钥匙管理
1.电梯机房钥匙、电梯三角钥匙等应当由专人保管。
2.电梯机房钥匙应当用于紧急情况下进入机房,电梯三角钥匙应当用于紧急情况下打开电梯层门。
3.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三、维护保养
(一)维保单位资质
1.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