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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样品预处理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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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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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出入境检验检疫样品预处理室管理制度

1.样品预处理室是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在移送专业实验室检验检疫前,对样品先进行预处理的专用场所。

2.在样品预处理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秩序,严禁吸烟,进食和会客,不得随意带入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其他产品和物品,不得在室内处理个人事务及从事与检验无关的活动。

3.接收的检疫样品必须做好接收、登记,并及时安排预处理事宜。

4.对水果、豆类、粮食、中药材、木材等不同的样品,分别采用表面观察、挑取、剖检、筛检、拍击、震动等不同方法进行检查。

5.各类样品应在工作台上并搁置在白色搪瓷盘中进行预处理操作,一般不得在地面操作。

6.对在预处理过程中发现带有活虫、可疑虫蛀孔、可疑病征的样品,要及时用离心管、培养皿或其他容器收集好,送到专门实验室作进一步的检疫鉴定,或转移到生物安全饲养室进行饲养。

7.送检的活虫样,需用微波炉或干燥箱60-80oc1~2小时将虫杀死后再作鉴定。

8.剖检取出幼虫后的烂果或经检验未发现害虫的水果,一律用100℃开水浸泡30分钟进行杀虫处理。

9.保持室内整洁,做完样品预处理工作应及时清理工作台及地上的用具、物品、杂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实验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