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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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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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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筑工程学院-李兴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0102030405导学申领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目录|CONTENTS

持证上岗制度01

持证上岗我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一、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需持有A证。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需持有B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持有C证。以上人员简称“三类人员”。

02申领上岗证的条件

“三项岗位”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上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小结1.三类人员;2.三项岗位人员;3.安全A、B、C证。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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