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及铝合金铸造作业安全通用要求
1铸造期间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并根据铸造工艺需要,实施定员定岗管理制度;铸造
操作应满足最低岗位人数需求,且不应铸造开头和收尾一人操作。
2应对铸造机下降速度、铝液液位监测、铸造冷却水水流量、压力、温度监测以及燃
气压力监测、燃气浓度监测等关键仪表和控制装置定期校验,确保可靠有效。
3进入生产现场,员工应规范穿戴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熔铸等作业区域还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在熔炼、精炼、扒(打)渣、转运、取样和浇铸等直接与熔融金属接触的操作
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止熔融铝液喷溅灼烫的面部、头部、躯干、下肢等个人防
护装备,护目镜的镜框应为非金属材质;
2)熔铸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耐热防砸安全鞋。对于可能接触到铝液时,应优先使
用无鞋带的耐热防砸安全鞋或浇铸工靴。若在铝液周围穿着有鞋带的耐热防砸安全鞋
时,应使用护腿板(套)遮盖,以防鞋子内进入熔融金属;
3)熔铸作业人员应穿戴非化纤、经过特殊处理的棉质材料的工作服;
4)铸造阶段,流槽取样,在线装置除渣等作业时,还应穿戴铝化面料(铝质)的
防护服、佩戴护目镜和面部防护罩;
5)在熔融铝液可能进入鞋内或下肢可能暴露在熔融金属飞溅的区域,应穿戴带护
腿板的护腿套;
6)在可能导致手部烧伤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工业型、耐热和阻燃手套。
4工具、材料等应定置管理,不应阻塞逃生通道。水管、电线等不应横放在地面上。
工作区域和安全通道应无突出物体、临时存放的材料等,应保持畅通无阻,以确保人
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在接收待熔炼和添加到铝液中的材料时,应仔细检查,不应将以下物料加入熔炼炉、
浇铸炉内:
1)残余化肥(如硝酸铵)、干粉灭火器粉末、硫酸盐等化学物质,以及所有“氧
化性物质”(如硝酸盐、氯酸盐、高氯酸盐、高锰酸盐、铬酸盐和磷酸盐),水或其
他挥发性物质;
2)重油脂和油类;
3)可能含有残留液体的罐子或瓶子等垃圾/废弃物;
4)含有硝酸盐、硫酸盐和氧化性化学物质的熔盐助熔剂;
5)腐蚀或氧化的材料;
6)可能含有水分的两端卷曲或封闭的管材、挤压材或容器;
7)含多氯联苯(PCBs)、硒、铅、镉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有毒物质的废料;
8)其他各种污染物。
6加入熔体中的原、辅材料应确保干燥。
7待加入熔炼炉、浇铸炉的原辅材料应存放在室内,并确保干燥。
8铝液包等向炉内加入铝液应平稳移动,并缓慢倒入炉内,防止铝液飞溅、铝液包倾
翻和掉落。
9应在废料斗(箱)的底部钻孔,以防止水和油积聚。
10对于含油的废料,应先进行烘干预处理。
11熔炼炉、浇铸炉装料、熔炼和精炼操作时,应开启声光报警装置,对人员进行提
醒。
12应确保熔炼炉、浇铸炉装料量不超过炉子的额定容量,铝液不应溢出炉门门槛。
铝液最高液面高度离炉门门槛下缘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容量1t﹤5t的炉组,不低于50mm;
2)容量5t~10t的炉组,不低于80mm;
3)容量10t~20t的炉组,不低于100mm;
4)容量﹥20t的炉组,不低于150mm。
13熔炼炉、浇铸炉作业区域不应有非生产性积水,应保持现场地面干燥。
14除燃气、液压油管道外,熔炼炉、浇铸炉周边10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检查固定式熔炼炉、浇铸炉每一个流眼应备有2个及以上(至少1用2备)塞头
(塞棒)。
16炉内熔体精炼前,应先开启排烟机或除尘设备。
17应对烟气排放温度进行自动监控,超出设定值时应停止燃烧;排放超温烟气时应
确保燃烧和烟气处理排放设施的安全。
18扒(打)渣时,应使用经预热、干燥的工具和残料箱(放干箱、斗)。
19熔炼炉、浇铸炉工具应刷涂层(涂料)并干燥,不使用时应存放在架子上。
20不应在接触铝液及含铝液渣灰的工具上涂石灰。
21当炒灰机、回转窑等含铝液的渣灰内部温度高于540℃时(目测发红),不应倾
倒渣灰,不应用钢制工具搅动渣灰,以免发生铝热反应。
22不应将含铝液的渣灰倒在硅酸盐水泥混凝土地板上,以免渣灰中的铝液与混凝土
地板嵌入的湿气接触导致爆炸。
23炉底设透气砖(塞)精炼时,应防止透气砖(塞)泄漏铝液。
24不应将空气、氧气、水蒸气和水直接通入铝液中,以防与铝液发生氧化反应,导
致爆炸事故发生。
25应观察炉底温度变化情况,一旦温度异常升高,应及时检查炉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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