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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铝合金铸造设备设施安全操作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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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3-23
总字数:约2.33千字
文档摘要

铝合金铸造设备安全操作通用要求

1铸造机周围铝液爆炸主要影响区域范围内,应定为警戒区。铸造过程中,应严格控

制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2铸造期间,铸造机现场应控制作业人员数量且满足作业需求,制定岗位人员职责和

操作标准,作业人员不应脱岗、睡岗。

3非自动控流铸造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应离开机台,应仔细观察铝液液位变化。

4应定期监测液压铸造机液压油品质,若不达标应进行外循环过滤或更换。

5液压铸造机应定期更换密封(油缸)和疲劳的螺栓,定期清洗油箱及管路,定期测

试阀件及管件,对比例阀,流量计关键元件应实行点检。

6应实时监测液压系统液压油油温,油温高于50℃时,应立即启动液压油冷却系统

降温。

7应定期检查钢丝绳铸造机传动系统的轴、轴承,连接件,及时更换疲劳易损件。

8铸造前,应对铸造盘、冷却水箱(套)、底座(引锭头)等设备、工装进行检查,

发现裂纹、变形、磨损严重时应报废处理。

9铸造前,应对结晶器(模具)表面妥善维护,可能出现铸锭卡住(悬挂)损坏结晶

器(模具)孔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应保持良好的润滑。

10铸造前,应对结晶器(模具)和水系统维护,在结晶器(模具)周边和结晶器(模

具)间保持水均匀分布。

11铸造前,应将引锭头正确合模(嵌入)结晶器(模具)。

12铸造开始前,应检查结晶器(模具)与引锭头(底座)之间合理的间隙,如果间

隙过大,应适当填充间隙;如果间隙过小,应校准或修复,防止引锭头(底座)损伤

结晶器结晶面,或阻卡在结晶器(模具)中。

13铸造前,应检查并确认浇铸炉、流槽、链带、铸模、传动机构、操纵按钮、液压

系统、冷却水系统、安全装置等完好。

14放流作业前,应检查确认铸造模盘(分配流槽)与供流流槽连接处,并符合规定。

15铸造前,应保持铸造井内安全水位。

16与熔融铝接触的耙子、精炼器、流槽、分配漏斗、下注管、塞棒、控流钎子、分

配袋、残料箱(放干箱)、应急箱(坑)、引锭头(底座)、渣刀、取样勺等设备、

工器(具)与熔融铝接触之前应先预热干燥。

17液压铸造机气滑铸造开始前,应确保压缩空气处于干燥状态,并在规定压力范围

内使用。

18吊运铺底铝液时,应平稳运行,防止铝液溢出。

19铸造开头应合理设置控制结晶器(模具)填充速率、启铸时间、铸造速度、冷却

水流量和金属温度,防止底部过度翘曲。

20铸造过程中,应实时监测控制模具(结晶器)填充速率、铝液高度、铝液温度、

铸造速度、冷却水流量、压力和进出水温度。

21铸造收尾前,应根据不同合金、规格设置铸锭长度语音报警提醒,铸锭铸造到一

定长度时,应发出语音提醒。

22液位控制若采用分配流槽或铸造盘(模盘)入口(或每一个流道)液位控制,铸

造稳态时,分配流槽或铸造盘入口铝液高度应控制在正常液位±3mm范围内,最低

超过-5mm或最高超过+20mm(上限均不应超过分配流槽或铸造盘最高液位上限),

或突降突升超过±10mm,在3s内应警示报警;最低超过-10mm在3s内或最高超

过+30mm(上限均不应高于分配流槽或铸造盘最高液位上限)在15s内或突降突升

超过±20mm在5s内,应紧急报警并有序终止铸造。

23液位控制若采用结晶器液位内控制的,铸造稳态时,结晶器铝液高度应控制在正

常液位±2mm内,液位波动超过-3/+15mm,应警示报警;低液位超过-5mm(低

液位均不应低于结晶器下缘10mm)在3s内、高液位超过+20mm(高液位均不应

高于结晶器上缘10mm)在10s内,应紧急报警并有序终止铸造。

24铸造稳态时,铸造温度超过上限10℃时,应警示报警;铸造温度超过上限15℃

时,且铸造速度大于80mm/min,应紧急报警并有序终止铸造。

25铸造稳态下,设定铸造速度为60mm/min及以下的,速度偏差为±5mm/min时应

报警,±8mm/min时应停止铸造;设定铸造速度大于60mm/min时,速度偏差大于

±6%时应报警,大于±10%时应停止铸造。

26与铸造系统相关的一级(最高级)联锁不应自动和强制复位,应经授权解除故障

后方能允许复位。

27铸造过程中,遇冒槽、停车等突发情况时,应用手动方式间断地控制铸造平台下

降。

28铸造过程中,发生悬挂、漏铝或凝死铸造喇叭(下注管)、漏斗、流盘、流嘴等

情况时,应终止铸造;发生悬挂时,不应在扁(板)锭一角进行搅拌、强行操作执行

器、堵塞漏铝口或裂纹、敲打悬挂的扁(板)锭等。

29铸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