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6篇
篇1
甲方:安徽省教育厅
乙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学校
丙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对象
为加强安徽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素质,促进乡村教育均衡发展,安徽省教育厅(甲方)与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学校(乙方)及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对象(丙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培养目标
本协议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教育信念、高尚师德修养、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乡村教师,为安徽省乡村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养方式
1.定向培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计划,为丙方提供定向培养服务。
2.校企合作:乙方应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合作,为丙方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训机会。
3.技能培训:乙方应针对丙方的实际需求,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丙方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培养内容
1.教育教学理论:培养丙方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其对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
2.专业知识与技能:加强丙方对所学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与掌握。
3.教育教学实践:通过实习实训、模拟教学等方式,提高丙方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4.道德修养与素质:培养丙方的师德修养,提高其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
四、培养期限与费用
1.培养期限:本协议的培养期限为XX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培养费用:甲方应承担丙方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具体数额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确定。
五、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与要求;
(2)提供培养经费,确保培养活动的顺利进行;
(3)对培养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2)为丙方提供优质的师资力量和学习条件;
(3)组织丙方参加实习实训、模拟教学等活动,提高其实践能力;
(4)对丙方的培养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确保培养效果。
3.丙方权利与义务:
(1)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完成学业;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3)积极参与实习实训、模拟教学等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4)在培养期满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到指定的学校或单位从事教育工作。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培养经费或未能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能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培养计划或未能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丙方如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学业或未能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安徽省教育厅进行调解。
2.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确保争议处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时,可协议终止本协议。
篇2
甲方:安徽省教育厅
乙方:定向培养院校
丙方:定向培养对象(学生)
为适应安徽省乡村教育发展需要,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养对象与计划
甲方负责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确定培养规模、专业和生源计划,并下达给乙方。乙方根据下达的生源计划,通过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等途径,招收愿意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考生,并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培养方式与时间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丙方进行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的培养。培养时间一般为三年,具体以乙方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在培养期间,乙方应确保丙方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培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培养质量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并通知乙方和丙方。
2.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进度,确保丙方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其他教学资源,确保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丙方有权享受乙方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参与乙方的教育教学活动,并按照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