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为手段,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2-3年时间,使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
-勘察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勘察文件。
-设计单位要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3.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充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监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提高监管效能。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建立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对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准确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
1.建立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的目标、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
-建立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验收标准化等。
2.加强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