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建设质量体系管理程序
1.职责
1.1.项目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
1.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管理评审的总体策划。
1.3.项目为本程序主责部门,负责内审及管理评审的具体实施。
1.4.工程部负责工程走访、回访。
2.工作程序
2.1.业主与相关方满意程度控制
2.1.1.信息收集方法
工程走访:每半年对业主与相关方进行一次工程走访,并填写《顾客建议/意见/信息调查表》。
工程回访:工程交付后半年内对业主进行一次工程回访,并填写《工程质量回访记录》。
2.1.2.信息处置:
工程质量问题:按照《不合格、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工程质量评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评比获奖结果、获奖新闻报导等,及时报项目部工程部、安全质量部;
意见和建议: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2.1.3.业主满意度的统计计量:
施工阶段,用调查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配合顾客、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材料设备、人员能力、安全环保等要素。
工程交付后,通过回访和维修向使用单位和用户调查其满意程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竣工后的服务两方面。
2.2.内部质量审核
2.2.1.一般情况每半年一次,遇特殊情况(发生重大质量或相关方投诉较多等),增加内部审核次数。
2.2.2.公司任命审核组长和审核员,授权审核组长具体实施审核工作。
2.2.3.现场审核:
按照审核计划和审核检查表进行;
收集客观证据,依据审核准则进行判断;
审核组内部会议,对不合格项报告进行审查,删去证据不足的报告;对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开具不合格项报告,由受审核单位/部门负责人确认不合格事实并签字;
2.2.4.由审核组长编写审核报告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审核报告应对本次内审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2.2.5.受审核部门对不合格项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将纠正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书面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中心对纠正措施跟踪验证检查。
2.3.管理评审
2.3.1.管理评审每半年内审后进行,以会议形式进行。
2.3.2.遇有下列特殊情况时,由项目经理决定增加管理评审频次和时间。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重大质量或业主及相关方连续投诉使企业形象受到损害。
2.3.3.管理评审计划由安质部编制,项目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理批准后下发。
2.3.4.管理评审输入内容
质量体系与内外部环境的适宜程度;能否确保实施质量方针、目标的要求;
业主及相关方的反馈;
组织机构,包括人员职责、能力、意识的符合性;
各项资源配备的适宜性;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内部、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结果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结果;
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所引起的影响和应变措施;
对质量体系的改进建议。
2.3.5.项目部安质部对评审的内容、作出的决议及采取的措施应做好记录,整理后形成管理评审报告。经理批准后送发相关责任的主管领导及部门。
2.3.6.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管理体系的改进意见;
过程改进意见;
产品质量的改进意见;
根据内部和外部的变化所确定的目前及未来的资源需求。
2.3.7.针对评审提出的改进意见,有关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具体实施。
2.3.8.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3.记录
3.1.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3.2.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3.3.管理评审报告
3.4.纠正/预防措施记录
3.5.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3.6.内部审核检查表
3.7.内部审核报告
3.8.不合格项报告
3.9.顾客意见/建议/信息调查表
3.10.工程质量回访记录。
3.11.顾客投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