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协议书
第一条基础事项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企业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真:
E-MAIL:
1.依据《中国协议法》和国家相关运输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范围及内容:在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署,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资信证实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保密条款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资料和相关商业秘密,包含商业、技术、企业政策、用户名目、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方法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输、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甲、乙双方均应通知并以合适方法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雇员遵守本条款要求,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负担连带责任。
甲、乙方负担保密义务期限不受协议期限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含有约束力。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根据对方要求采取补救方法,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推行保密义务。
单据保留
甲、乙双方均应将协议存续推行过程中全部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留一年以上,确保在保留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查对。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可依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形式或双方约定其它方法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全部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况,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立刻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足尊重甲方提议并给予实施。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含:提货地址、目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法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络人处,方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确保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货物正当性。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抵达后立刻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能够依据甲方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尤其要求情况下以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法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需根据其承诺服务标准,立刻、安全、正确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目地。甲乙双方实施统一指令接口方法,有甲方在北京物流调度人员和乙方在北京专题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置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题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装卸车、搬运及货物抵达目地后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回复: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二十四小时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其它经济损失权利。(赔偿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具体说明。)
9.假如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立刻通知甲方,依据甲方要求处理,需要退运或反向物流,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10.甲方及甲方产品生产厂家或其委托承运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