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性病防治工作
及性病诊断标准;监测病种;新发现HIV/AIDS的传播途径构成;2016年我国梅毒报告疫情变化;2008年~2016年河南性病发病情况;河南省2016年报告性病疫情病种分布;;;中国疾控性控发2015年1号文件;梅毒血清学检测;梅毒-临床分期
;梅毒诊断标准表格版(行标WS273-2007);《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1、是否首诊病历。
2、实验室结果是否假阳性(要结合临床如怀孕、结缔组织病、吸毒、高烧等会出现假阳性,实验室整体检测情况)。
3双阳要上报皮肤科医生,等医生正确分期以后上报。
4、如果不上报,请注明原因。;后天梅毒上报流程(推荐);后天梅毒上报流程(替代版本一);后天梅毒上报流程(替代版本二:人群筛查用);后天梅毒上报流程(不推荐,特殊情况下使用);概念:少数梅毒患者①梅毒患者经过规范的抗梅毒治疗;②充分的随访(一期梅毒随访1年,二期梅毒随访2年,晚期梅毒随访3年);③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RPR、TRUST试验)维持在一定低滴度(一般在1:8以下)超过3个月;④排除再感染、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生物学假阳性。即为血清固定现象。
代表人群:老年人,体检住院,无意中发现,持续多年
处理:血清固定首诊要上报隐形梅毒,复查不需要上报。
注意:不要轻易把就诊者判定为血清固定,要询问病史,多次复查。;前带现象
;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滴度与报病关系的问题;建立转诊制度;实验室要求;1、隐性梅毒报告准确率低:医生将较多特异性梅毒血清学实验结果阳性、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实验结果阴性(或没有进行检测)的病例报告隐性梅毒,亦属于过度报告。
2、一期梅毒报告准确率低:隐性梅毒病例填卡时错误地填写为一期梅毒(少数填写为二期梅毒、三期梅毒)的问题较为突出。即医疗机构报告的一期梅毒绝大部分不是一期梅毒,而是隐性梅毒。
最终结果:隐性梅毒多报,一期梅毒多报。;淋病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尖锐湿疣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生殖器疱疹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传染病报卡填写要求;胎传梅毒病例报告的问题;;先天梅毒的检测诊断上报治疗;先天梅毒的检测诊断上报治疗;孕产妇的检测诊断上报治疗;美国医生对过敏的梅毒病人
即使采用脱敏疗法也要使用;梅毒的治疗原则;一期、二期的治疗;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的治疗;三期梅毒治疗;梅毒的治愈率;治疗后随访与复治;1、没有建立起正确的梅毒诊断、疫情报告流程:应该由临床医生(最好是皮肤科医生)去确诊,确定是否需要疫情上报,最后由疫情管理人员上报。
2、性病实验室实验操作不规范:比如:RPR不使用水平旋转仪,转速达不到要求等,导致实验室结果不准确。
3、没有掌握梅毒诊断标准:目前我省大部分医疗机构执行的梅毒诊断标准(是由临床各专业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国家的行标(WS273-2007)有不一致的地方,医生没有按照标准上报。
;工作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2004年8月28日修订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2012年11月23日修订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2016年9月25日;《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卫疾控发〔2010〕52号):2010年6月3日卫生部印发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2015年6月16日
《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2015年版)》(国卫办疾控发〔2015〕53号):2015年10月29日
;1梅毒诊断标准(WS273-2007)
2淋病诊断标准(WS268-2007)
3生殖器疱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236-2017)
4尖锐湿疣诊断(WS/T235—2016)
5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断(WS/T513—2016)
(2016年11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通告(国卫通〔2016〕18号))
;河南省2011年-2016年性病防治培训人数及范围;省卫计委、省CDC转发了相关文件;每年举办多次性病防治技术培训班;6个国家级监测点督导工作;南阳市中心医院2013年底下发文件,今年开始所有的梅毒病人在上报前均由皮肤科医生确诊分期。;测试题;几个需要明确的事项;重点回顾;